我的老婆是大領主

第十三章 到達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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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橋上,朝上下游看去,發現來時的這一側河堤都是用石頭壘成的牆壁,牆壁光滑無比猶如城牆一般,高度大概有十米左右。

    格維斯明白這個河堤應該兼顧城牆的防禦功效,是用來抵禦凜冬之季的獸人入侵,不過現在還是夏季,此刻的枯葉河沿岸雜草叢生,沒有任何人影。離枯葉河一個小時的路程起,格維斯就再也沒有碰到行人,或者商隊。

    格維斯心情有點複雜,想著自己的領地就猶如被拋棄的孩子,每年都將遭受獸人的入侵。

    「這件事情我遲早要解決!」身為一名男人,格維斯占有欲也非常強,不甘心自己的領地年復一年的遭到劫掠,默默在心裡盤算。

    不過按照甘道夫所說,他目前是沒有能力解決,但是只要有夢想,總有一天會實現,身為一名擁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格維斯發誓一定要捍衛自己的領地。

    「那就先定個小目標!先賺個百八十萬金幣,然後使勁暴兵!」格維斯頗為豪氣的立了個小目標,絲毫不懷疑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完成這個小目標。要知道,百八十萬金幣就和地球上的百八十億差不多。

    「出發!」在枯葉河橋上立了小目標以後,格維斯就迫不及待策馬而去,只需要小半天,他就能到達最終目的地,馬喬爾子爵堡!

    ……

    「這是小鎮?」格維斯有點難以接受,經過小半天的趕路,他終於再次來到有人聚集的地方。

    這也是他領地內唯一的小鎮,濱海鎮。濱海鎮位于格維斯領地的南方,因為靠近海邊而得名,30年前也是馬喬爾子爵領最繁華的地方,在小鎮位置,已經能遠遠看到坐落在一座小山坡上的巨大城堡。

    前往城堡需要經過小鎮,當格維斯站在小鎮的路口,看著一棟棟破舊不堪的木房以及茅草房,難以置信。

    他對這個世界的小鎮印象還停留在甘道夫城堡外的那座小鎮上,一路上他也見過不少領地的集鎮,或繁華或破敗,但是都比這個濱海鎮好上不知多少倍。他眼前的這個濱海鎮根本就是一個標準的村莊,唯一能值得稱道的就是,一直延伸到城堡的這條路還算寬闊。

    粗略掃去,格維斯只看到了三兩棟是由石頭建造的房子,而且都飽經風霜,牆上長滿青苔的那種。其餘的清一色的木屋茅草棚。此刻,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三兩個人穿著破舊的亞麻短衫的路人,遠遠的看見他們一行人都是轉頭就跑,跑進了路邊的小巷之中。

    這時候格維斯才感覺,自己在枯葉河橋上的小目標是不是訂得有點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來了!」托馬斯忽然出聲提醒道。


    格維斯還在東張西望,努力想從自己眼前的小鎮中找些繁華的景象,可惜一無所獲,沒有行人,沒有集市,他的心算是涼了半截。聽到托馬斯的話格維斯才悠悠回過神,看向大道盡頭。

    而他身旁的三名護衛已經提馬上前兩步,隱隱將格維斯拱衛在中間。

    「不用緊張,應該是這裡的衛兵!」格維斯看到街道盡頭朝他這邊快速趕來了十多人,等他們走進一些後就發現了他們在衣服最外面套裝火紅色的布衫,這是瓊斯家族衛兵才有的打扮。

    在這個世界沒有制式軍服一說,因為人口稀少,生產力低下,小貴族很難供養得起大量正式軍隊,只有在發生戰爭的時候才會下達徵召令,直接徵召農奴作為士兵,武器也很隨意,有鋤地的鋤頭,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鐵器的甚至把木頭削尖就直接參加戰鬥,更別提統一著裝了。

    沒有戰事的時候小貴族只會組織十幾人到幾十人不等的衛兵隊來守衛城堡與巡視領地。這些人算是小貴族們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會配有刀槍弓箭,還有皮甲,至於服飾就隨意,愛穿什麼就是什麼,基本上都是亞麻制的便裝。

    而大貴族就不相同,因為統治需要,領地寬廣,比小貴族富裕很多,會招募大量的衛兵分守在領地內的各個要道以及軍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會讓衛兵在衣服的最外層套上一件代表某個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間處留有從頭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後,再用皮帶將布條勒緊在身上,不但美觀而且還不影響戰鬥。

    「見過格維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趕到了格維斯他們面前,幾名衛兵將右手抬到胸前,身體站直,都是低頭朝下,齊齊向格維斯問禮。

    這一群人總共有十五人,14個人是衛兵打扮,只有其中一個人是穿著綠色的短袍,文虎格維斯的時候,用的是貴族們之間的彎腰禮。

    「格維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來的傳令官!我這裡有伯爵大人給您簽發的爵位證明,和您的領地證明,請您驗收!」對格維斯行禮後,綠色短袍的傳令官馬上拿出了懷中的兩卷皮質捲軸,遞到了格維斯的面前。

    「不知傳令官閣下怎麼稱呼?」接過捲軸,格維斯打量了一下,並不是用羊皮製作的,而是一種比羊皮更加柔軟輕薄的皮質。打開捲軸,確認裡面的任容無誤,格維斯笑著對那名傳令官問道。

    「尊敬的大人,能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榮幸,您可以叫我伊格爾!」傳令官再次行禮,對格維斯回道。

    「伊格爾閣下,你是什麼時候到達的?」格維斯不知道傳令官是個什麼官職,而且也不知道他有沒有爵位,不過既然伊格爾行的是貴族禮儀,所以格維斯在稱呼上也頗為客氣,自己現在作為一名領主,以後難免要和這些人打交道,有道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自己遠在領地,能和這些在臨冬城做事的人打好關係,沒有壞處。

    「大人,在下也是剛到城堡,才將伯爵大人的命令下達給這些衛兵!」聽到格維斯對自己的稱呼,伊格爾對格維斯的舉止更加恭敬。他只是一名勳爵,連領地都沒有,就是在臨冬城擔任傳令官職,沒想到堂堂男爵,伯爵大人的丈夫會對自己那麼有禮。對格維斯充滿了好感。

    「伊格爾閣下!幸苦了!務必要留在城堡過一夜,讓我盡到地主之宜!」格維斯點點頭,他觀察到伊格爾的臉上和衣服身上都有汗跡,說明他們也沒到多久。

    自己幾人一路馬不停蹄,伊格爾能比自己先到,說明確實沒有怠慢。他原本還想著要是傳令官比他後到,自己先帶幾人在小鎮周圍逛逛,體驗一把微服私訪的感覺,畢竟電視劇里的皇帝最喜歡幹這樣的事情,而且觀眾們看著也很帶勁,萬一發生些英雄救美的橋段就更美妙了,只是伊格爾幾人先到,他的計劃就沒法實施了。

    當然,理想很豐滿,現實卻是骨感的,當看到小鎮的真實模樣後,格維斯敢肯定,自己絕對不敢下馬在那些泥濘的道路上行走,因為百分百會踩到居民們胡亂傾倒的排泄物,站在小鎮路口,隔著老遠格維斯都能問道些刺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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