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鉅子

第五二四章 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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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道路標段脅迫屯長暗改課考案,簡稱改考案,是執法處成立至今最有代表性的一個案子。

    此案受告是在端月初六,可最終的調查結果,卻將案件的發生時間一直提前到歲首之日,也就是直道開工的第一天,始皇帝三十四年十月初一。

    此案被告羅秉,是陳郡固陵縣遠池鄉灰楊里大夫羅虎兒的嫡出第三子。

    羅氏是固陵縣的望族,勢力與當年樓煩縣的氾氏相當,羅虎兒是這一任的羅氏族長,在固陵縣任職令史。

    羅虎兒子孫頗多,光嫡出就有五子,其中有三子年已縛籍,除長子留在家中繼承爵位,另外兩個嫡子都已經依照《分戶令》分家自立。

    照理說,這種家族的子孫想要尋個吏身不難,更別說羅虎兒還是主持學室的令史,他要給親兒子放點水,任誰也嘣不出個不字。

    可羅秉偏不。

    他一不讀書,二不種地,生平最愛就是在張媼與陳婦開的酒肆中結交豪傑,夜宿不歸。還喜歡吹噓自已臉墜天罡三十有六,懷他那年,他媼與神牛在馳道野合……

    隱隱約約,李恪覺得自已好像在哪見過這說辭……

    總之,這位沒有任何理由被徵發外徭的牛犢子兄不知何故被排進了此次直道的名單,還因為謙謹,勇毅等理由做了遠池鄉的民屯屯長。

    為此,他翁虎兒向縣尉蠻通錢兩金並布一十四尺。

    固陵縣羅虎兒通錢朱蠻案是由改考案牽出來的第一個外案,因通錢金額遠大於百四十錢,涉事二人依律重判,已經被奪了官身,刑,配驪山。

    秉領著鄉里民夫來到總指城,還不曾過上幾日屯長的癮,李恪令,一應民夫打散重編,率敖擇賢。

    作為直道開工前的第一件大事,民夫重編從宣令到完編耗時僅不足兩日。此時秉表現出一個地方豪強子弟當有的優秀素養,在一夜之間做成了三件大事。

    一,查清了負責編伍與編百的士卒與什長名姓;二,通錢編伍士卒交六十錢,將他的四位同鄉豪傑與其編作一伍;三,通錢編百什長玉門三百錢,將兩位名聲很好的同縣放進他所在的那個百隊。

    事態全不出乎秉的預料,他理所應當被選為伍長,又在百夫和屯長的競聘中落選,而他提前備下的兩位同縣則分別當選百夫和屯長。

    羅秉通錢什長祁玉門並士卒鄭交案是這次案件的第二起外案。

    編伍之後,秉所在的百隊被配屬在憨夫麾下,道路第三標段,暨膚施至九原段。因為上下通達,秉的日子過得十分愜意,整日裡不務正業,到課考時依舊每每得平,不上不下。如此直到端月前後,憨夫於巡路時恰巧逮到秉在樹下晝寢,大怒,知會標段監察嚴肅課考。

    因懼,秉的同縣百夫在端月第一次課考時將秉伍定為庸,依章程,秉要被公開鞭二十,全伍例休無休。

    鞭刑還好說,反正行刑的是屯長,秉不怵有傷,也不在乎當眾脫褲子。可是每旬只有一日例休可以離開標段去市亭飲酒,如今取消,秉麾下的豪傑們卻不樂意了。

    為了安撫麾下,秉將百夫及屯長約至隱秘,令百夫暗改課考,百夫拒之,秉就讓手下豪傑當著屯長的面把百夫揍了一頓,並在慘叫聲中,逼著屯長把課考成績改成了最。


    只是課考不好作假,因為一個百隊二十個伍,所有成績皆書在一枚簡的正反面,監查處還明令不許塗改。想要改一個成績,就得重書整簡。

    屯長寫字並不利索,書寫的時間長了些,以至於百夫挨揍的時間就長,被生生打成了重傷。他在帳中躺了兩日,最後也沒熬過去,死了。

    秉依舊能幹,第一時間買通巫醫,百夫被診為癘不治,當天就被丟進水裡,毀屍滅跡,若非屯長受不了良心譴責自告認罪,這一案,執法處根本就覺不了。

    羅秉賊殺民百長裘春案,脅迫民屯長王英暗改課考案,通錢巫醫程虔案,程虔亂診從罪案……

    這場聽來微末的小事最終因為羅秉的坦白演變成一人致死,涉二十六人的大案。羅秉、程虔罪斬,七人斬左趾,十二人黥,皆配驪山,餘五人各得懲處,總計七人失卻官身。

    在辦案過程中,執法處第一次在直道以外推動官告程序,第一次對民官適用瀆職罪,第一次對無德醫者適用從罪從重,第一次對死者追究往罪……

    這個案子對大秦法治的價值不言而喻,但其最大的價值,卻在於彰露了地方豪強對秦法治的巨大威脅。

    一個不學無術的無賴子,無德無行卻可評謙謹勇毅,應徭便可為民屯長。

    直道眾官吏費盡心思將民夫打散重組,行事不可謂不快,他卻能在一夜之間找准目標,打通關節,不僅給自己留下了四個手下,連屯長、百夫這樣的民官關節都能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在標段懶散兩月,歷經六次課考,視脫胎於大秦上計程序的民考如無物,卻始終無人舉告,把執法和監察兩個專業的法吏隊伍徹底地蒙在了鼓裡。

    而最關鍵的,則是他在殺人之後所表現出的嫻熟與穩健,以及那種駕輕就熟,直擊關鍵的本事。只用了區區十金,他就繞開了秦法嚴密的查證體系,用麻風病這個秦時人人視之為夢魘的藉口,幾乎成功逍遙法外!

    豪強之毒,更甚癘症!李恪深吸一口氣,心有所動,寫就《鄉毒》。

    心裡那種吐之不盡的感覺消失了,李恪看著一堆散在房裡,只在背面標了編號的亂簡,撓了撓頭,叫應曜差人收拾整理,編定成冊,和《開山》一同收進他隨身的書箱當中。

    現在的問題是,究竟該通過誰把這些燙手的山芋遞上去呢?

    加上他的五篇,《國工》的全本已經有四十八篇,但能夠交給馮去疾,公開上呈始皇帝的卻只有四十三篇,也就是從群著的篇中減掉《開山》,加入《國論》。

    這樣一來,《國工》就有了兩個版本,公開發行版四十三篇,始皇帝專享版四十八篇。

    李恪琢磨著,要不然一股腦全丟給馮去疾,讓他多跑兩趟,乾脆利落。

    但這終歸只是琢磨,呈《開山》者必定會被始皇帝猜忌,觀《鄉毒》者則會被李恪猜忌,內五篇皆不宜公眾,可唯此二篇,燙不丟手。

    李恪自己也不宜去送,一來他現在不大想看到扶蘇苦大仇深的嘴臉,二來他的目標太大,專為呈書去趟咸陽,再隱秘的內容也會變得不再隱秘。

    可又不能不送……

    《鄉毒》是打壓地主階級的關鍵,事關工業化的大計,《開山》……始皇帝怕是已經翹著腦袋等了許久了,他敢藏著,以始皇帝的性子,就敢翻臉。

    難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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