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與爭鋒

1715 挑戰夜行天 為金大喜的皇冠第56次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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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我們停在一座籠前。

    猴子翻了一下上面的牌子,上面寫著王一木。

    是的,王一木,不是夜行天。

    因為我們這個月還有三次做任務的機會,一次用來殺夜行天,一次用來殺夜未央囑託我們的那個a級罪犯,還有一次,豈不是要浪費?所以我們又領了一個中級b級罪犯的任務,可以獲得四顆滋養丸。

    給趙采螢吃。

    趙采螢跟了我們這麼久,既有功勞又有苦勞,為了幫我們賺提氣丸,任勞任怨地無償幫我們打了兩次,每一次都身受重傷,看得我們極為心疼,事後還主動放棄提氣丸。

    如今這是我們在11號訓練營的最後一個月,不為她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怎麼能行?

    猴子刷卡,籠門打開,我們九人走了進去。

    王一木已經罵了起來:「你們是不是瘋了,你們已經這麼高的級別,還吃滋養丸有個屁用?!」

    我們懶得和他廢話,各自使出拿手絕招,最快的速度解決了他,並且誰都沒有受傷,經過數天的演練,我們幾人的配合已經達到相當默契的程度。

    王一木倒地之後,我們便走出牢房,繼續往前走去。


    過了一會兒,我們再次停了下來。余溝低血。

    猴子用電燈晃了晃籠子上的木牌,「夜行天」三個字清清楚楚。

    沒錯,是他了,令周明都咬牙切齒的惡犯。

    猴子將電燈提起,照向籠中,然后里面的情景卻令我們毛骨悚然。

    一個蓬頭垢面、衣衫襤褸的傢伙正在抱著一個大腳丫子啃,那腳丫子是生的,黑漆漆的,像是一截木炭,被他啃得鮮血淋漓、肉沫飛濺,裡面的森森白骨清晰可見。

    不得不說,有很多實力高強的人都有一些怪癖,有的喜歡吃玻璃,有的喜歡吃鐵釘,連喜歡吃狗屎的都有--與之相比,喜歡吃生肉的好像就沒那麼稀奇了。

    在千萬年前,我們還是原始人的時候,不是一樣茹毛飲血?

    就包括上次的風滿堂,在將羅溪等人殺死之後,不是也大口大口地去啃他們的肉?

    在我們看來,吃肉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吃自己的肉。

    是的,夜行天啃的那個大腳丫子,便是他自己的大腳丫子。他坐在地上,懷抱著自己的左腳,大口大口地啃,還吃得津津有味,仿佛完全感覺不到疼痛。

    趙采螢又忍不住了,回頭便吐了起來。

    我們也皺起眉頭,這顯然又是一個瘋子,這世上的瘋子怎麼總是那麼的多?

    夜行天突然不再啃自己的腳,反而看著我們哈哈地大笑起來,笑聲迴蕩在這片囚籠之中。笑了一會兒,夜行天方才緩緩說道:「你們知道周明他老婆死的有多慘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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