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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官員也因此貪的腦滿腸肥的。
如果把這筆加征規範了,以後朝廷有法可依,有賬可查,甚至對征上來的這筆錢,通過合理的規劃,比如給官吏加俸,增加地方經費款項,都是有大用的,甚至還能增加些國庫收入。
「孤之前對官兵將士們的糧餉增加了,對官吏們也肯定要提高些收入,一步步來。」
但一切前提,還是得財政規範,收入穩定先,否則都是巧婦難做無米之炊。
「孤也清楚,官員們都有例銀,灰色收入嘛,一個總督甚至一年能拿到二十萬兩例銀,一個知縣也有幾千兩,這筆銀錢有很大部份就是來自火耗銀,也有不少最後又成了辦公費用,所以孤現在把這火耗歸公後,也還是會照顧實際情況的。」
「軍隊的軍官們都會有相應數量親丁名糧,以補貼俸祿充做公用等,所以地方官員們,孤也打算用火耗銀拔出一部份,充做專門的養廉銀。暫定總督每年兩萬兩,巡撫一年一萬兩,行省三司使每年八千兩,道員五千兩,知府四千兩,知縣兩千兩,同知一千兩,通判五百兩·····」
這個養廉銀,主要是給地方主官,和佐貮官員,從兩萬兩到二百兩,這個數字,其實是朱以海根據他收集到的地方官員們能拿到的例規數字,大抵平均後打了個一折。
比如總督能拿二十萬兩例規銀,朱以海給兩萬兩。而一個知縣大約能拿幾千上萬兩,所以保底兩千。
相比起他們本來的薪俸,這筆養廉銀數目很大,甚至是許多倍。但另一方面,官員們以往通過自己的手段,形成潛規則,能拿到更多的銀子,但這筆銀子來源不規範,使用也不規範。
朱以海現在從源頭上堵住,比如重要的火耗銀歸公,然後使用這塊也規範,直接按品級、職位給他們養廉銀,且規定這筆銀子雖是發給官員的,但也是帶有公用銀性質的。
以前官員自己拿銀子,拿多拿少全看個人。現在朱以海要求朝廷來收這筆火耗和管理發放,一切有標準可依可查。
這年頭誰都想當官,有官就有權,有權就能發財。
尤其是到江南富裕地方當官,當一任知府,都能撈上十萬兩銀子,甚至有的知縣當三年,都能撈十萬。
真是窮了朝廷富了官員,苦了百姓便宜了士紳。
這種局面再不想法改變,誰也救不了大明朝。
朱以海寧願自己給總督兩萬兩銀子,也不願意他們直接從地方拿二十萬兩,畢竟這銀子終究都是從百姓手裡壓榨出來的,明著好像沒從朝廷庫里拿,但仍然害的是民,損的是國家權威,最終還是他這監國來擔這天下百姓罵聲。
大明朝已經從內到外都爛透爛到根了,朱以海現在就是個修房子的糊裱匠,儘量的修補,讓他先不至於塌了。
「殿下,是否先回紹興行在?」
「不,孤要親自坐鎮嚴州盯著,一定要把嚴州這個典型抓好,做出榜樣來,以便今後各地推行。」朱以海堅決道,現在他要是走了,他嚴重懷疑這事會虎頭蛇尾甚至無疾而終,所以他必須盯著。
「把復興報的幾位編輯全召來,孤要求他們對嚴州的改革,進行全方面的特輯報道,詳細的把各方面的問題都刊載出來,要讓天下人都知道孤的決心,和改革的進程,把嚴州做為一個好好的榜樣,讓各地有樣可依!」